类似的提议可以在这里留档,大家想起来的可以补充一下
之前某还提议过校对稿里面标注校对修改过的部分等等的建议格式,不过这个没有必要统一,只是仍旧建议在校对稿开头对格式进行说明,以及避免使用原书中会出现的格式。
由于目前为止所有的小标题都会以括号标注译名,如
“受伤与死亡(Death and Injury)”
“第六章:财产与装备(Money and Equipment)”
在遇到原文的小标题名包含括号时就会引起问题。如
“第五章:熟练【可选】(Proficiencies【Optional】)”
在此建议可以把“(可选)”这几个字另起一行,原书中类似的字样也是另起一行的。
如刚才的例子就可以改为
“第五章:熟练(Proficiencies)
(可选)(Optional)”
有意见请在此楼回复,或者在群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