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詹姆斯·格兰特  (阅读 4619 次)

副标题: 又是一位影视界人士

离线 鬼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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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格兰特
« 于: 2013-04-12, 周五 19:37:13 »
本名:■■■■■■■■■■■■
现用名:詹姆斯·格兰特
性别:男
身高:1.85米(6英尺1英寸)
体重:106公斤(236磅)
发色:亚麻-浅棕
瞳色:蓝黑
手术史:阑尾切除
血型:AB
出生:1950.12.12
种族:盎格鲁萨克逊
学历:大学肄业
职业:舞台剧演员,电影演员,专栏作者
支持:民主党
语言:英语,德语,阿拉伯语
擅长:格斗,表演,跟踪与反跟踪
不擅:理财

1950年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基督教新教家庭。父亲为农场主,母亲为声乐教师。
1967-1970就读于肯特州立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就读期间参加大学生拳击联赛,并获得亚军。
1970年参加反越战示威,组织学生罢课,在国民警卫队开枪射击学生时用暴力反抗,重伤四人,被捕入狱。
入狱期间,被军团■■■■■■看中,并予保释。
1971年,因过人体魄与俊朗外表,在军团运作下,被荷里活吸收,被认为是七十年代最好的青年动作演员之一。
1972《神鬼突击》
1973《轰天锤》《神鬼又突击》
1975《荒野快枪》
1977《怒汉》(阿拉伯背景)
1978《妙探轰天》《神鬼战将》
期间参与歌舞剧的演出,并学习了一定的舞台剧技巧。
1979年,中止了正在拍摄的《荒野快枪2》,参与到营救伊朗人质的《ARGO》行动中,作为即使伊朗亦有一定知名度的打星,且曾在电影期间学习了阿语,成功协助6名美国人逃出德黑兰。遭伊朗政府秘密通缉。
1980年,因不满民主党卡特总统败给雷根的结果,同时也因他的英雄行为没有得到众人所知,与制片人翻脸,前往维也纳学习歌剧。
1981年,因与伊朗杀手搏斗中造成厂房坍塌,背负高额赔偿,从此一贫如洗。此事件在兄弟会斡旋之下,与伊朗方取得了谅解。当年被援救的外交人员中一对夫妇在德国任参赞,邀请他前往德国暂居。
1982至今,在德国靠参加一些募捐酒会蹭吃蹭喝,也有时参加一些小剧场演出,并在《每日镜报》发表一些自由主义倾向的文章。
« 上次编辑: 2013-04-15, 周一 15:12:46 由 鬼畜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