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分赃守则》  (阅读 5845 次)

副标题: 测试版

离线 Ral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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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赃守则》
« 于: 2014-05-03, 周六 19:34:00 »

《分赃守则》

1.不要被自己的赃物害死。(黑吃黑是作死)
2.冒险所得皆归为公共资产,祖传内衣不在此列。(起始物品完全私有,并非战利品)
3.拿取你想要的冒险所得,前提请参看本守则第1条。(需求战利品时请同他人协商)
4.被战利品替换下的旧装备应归入公共资产。(祖传内衣除外,当然,你可以……)
5.无人需求的战利品在折现后并入币池。(DM汇率)
6.战利品中,消耗品独立于装备分配之外,相互协商领取。(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
7.币池定期用以购买适量的必要消耗品,剩余部分做均分处理。(精灵红酒显然不算!)
8.本守则的最终解释权归DM所有,如有雷同,皆属巧合。(All Rights Reserved)
这只熊很懒,什么签名也没留下!......等等......爪印算吗?-__-b

离线 猫羚Lanti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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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赃守则》
« 回帖 #1 于: 2014-05-12, 周一 13:07:21 »
守则与条约显然都是用来撕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