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地,full attack节有full attack action(以整轮动作进行多次攻击)和full attack(进行多次攻击)的双重含义
*在此处,喵根据3版动作系统的理解,认为full attack(多次攻击)是full attack action的一部分,所以喵描述成小标题的样式,但是这并不影响主题
首先, 這邊也只有你的理解可以作為證據.
根據我(顯然極端微薄, 但大概勉強可以閱讀原文)對英文規則的理解, 這個"full attack action"是將"full attack"名詞化的結果. 英文就是這麼麻煩, 她為了在某些地方使用名詞以描述些已經提到過的動詞, 就是一定得用某個方法將那個動詞變成個名詞去使用.
因此我的理解上, full attack = full attack action(忽略詞性的不同吧, 此處只是意指其內涵)
以下那些論證我直接就跳過了.
为什么“這個move只能被認為是英文中的那個約定俗成的動詞被加入規則書後的樣子”,为什么“……差异性”能够推导出“charge中的move都是普通move的一種特別狀況”,喵需要证据而不是乃自己的理解
换言之,喵认为“charge中所包含的move与其他状况下普通/一般/理所當然的move的差异性,于乃理解的正好相反,表示的是charge中的move根本不是普通move的一種特別狀況”,乃如何证伪这句话?
1. 因為規則就是這樣寫. 她描述了move是怎麼一個動作(我多次指出表格中的move根本是個動詞), 而charge中的move就上下文來說當然是move的一種特別狀況. "However, it carries tight restrictions on how you can move."
完全可以看出charge對她之中的move施加了巨大的限制, 而她的move絕對只能是規則中的move => 如果不是的話就太過奇怪, 因為規則豈能就這樣提到一個前面沒寫的東西--尤其前面的那個move已經包山包海到一種可怕的程度了
2. 我還是那句話, 規則必須寫給人看, 照你的解釋方案來看, 我們必須針對所有用到"move"(或者用到attack, aid, cast, ....)的地方進行論證, 看看他們到底是不是表格中列出的那個行動. 如此的規則理解方式除了造成閱讀理解上的困難之外(還有像我們這樣長篇大論之外), 什麼都無法造成.
我想我們雙方不可能說服另一邊, 那麼我同意就這樣擱置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