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开局随便下一着。
我最近在打官司争夺我的宠物狗。已经开庭一次,目前官司还没完全结束。我补充了诉讼书,接下来,对方要出示狗狗的健康证明。
其实这条狗是第二次被偷走。
第一次走丢,我跟着散步的狗去找上门(她家的洗衣店),她就问我索要饲养费用。(那时候她都买好宠物笼子了。)但我选择直接把狗抢回来。到家嘱咐妹妹千万别把狗放出去自己玩了。但一段时间后,妹妹还是把狗放出去了,导致狗又丢了。于是我死心了。时隔许久,又看到狗狗在外面散步,于是报了警,产生了纠纷。
我去索要时,对方拒不归还,并表示她已经支付了许多饲养费用、并办理了护理店的卡,要求我支付 1000 元费用来赎回狗狗。
我试探地说:「那你支付我 1000 元,狗狗归你你愿意吗?」——她说不行,她只可以支付 400 元来购买那只狗。
于是,我又试探道:「那我支付 400 元来赎回那只狗,你愿意吗?」——她也拒绝了。
(这些沟通中许多话,基本上是通过民警来回传达的。民警辛苦了。)
她拒不归还,就只好法庭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