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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PG討論區 => 研討區 => 3版 討論區 => 主题作者是: 矿渣 于 2006-07-22, 周六 19: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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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程武器熟稔专长描述如下:
Melee Weapon Mastery [General] [Fighter]
近程武器熟稔
你掌握了武器类型的广度。你训练将一个特定武器,延用到其它同类的武器。
先决条件:擅长,专攻武器,武器专精所选的武器、基本攻击加值达+8。
效果:当你选择此专长,能选择敲击、穿刺或挥砍。你必须要有专攻武器和武
器专精,在能造成同一类型伤害的近程武器上。当使用任何一项此伤害
类型的武器,你的攻击掷骰和伤害掷骰获得+2加值。
特殊:你可以选择此专长多次,但每当你选择此专长,必须选择不同的伤害类
型。
那么当一个人物同时具有近程武器熟稔(挥砍),武器专攻(巨剑),武器专精(巨剑)这三个专长,当他使用巨剑作攻击时是攻击掷骰+3,伤害掷骰+4;还是只是攻击掷骰和伤害掷骰获得+2加值(和使用长剑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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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是后者。这个专长是让人物在选择武器时不再受到专攻和专精的限制,所以应该是变成对所有此类武器都适用同样的修正。
不过,这个专长对那些“钝击和穿刺”、“挥砍或穿刺”的武器该怎么应用呢?只要有一个伤害类型符合就没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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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前者。
因为从规则上看,此专长描述并没有任何地方表明这个在命中和伤害上的+2奖励取代专攻和专精的加值,而且都属于无名加值,理应可以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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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则上理解确实是前者,然而这样显然broken...所以我认为会有err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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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是後者 (+2/+2),因為它很明確的地說明是把一項武器的訓練延伸到同類武器上,而不是加深訓練。
至於多種傷害摸式的武器,在平衡性和真實性來看,我都認為只有其中一種類形的 Mastery 並不足夠。極端的做法是不充許應用,或
把這些混合傷害類型視作獨立的傷害類別。最少,也得要求擁有兩項傷害的 Mastery 才可應用。
Errata 未出... 實在很難相信在出了這麼多書之後,依然有這樣含糊不清的規則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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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rrata未出以前,我觉得对可选多伤害类型的武器,可以要求只在造成选定的伤害类型时有效,而在造成未选择类型的伤害时无效。比如选择了挥砍,使用戟,那么只在用戟刃来砍时有效,而在用矛头造成穿刺伤害(比如对抗冲锋)时无效。这样似乎比较合理?虽然用起来可能有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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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晚, 的確這樣比較合理. 不過, 晨星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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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原本专攻+专精+高等专攻+高等专精对巨剑的话,巨剑攻击+2,伤害+4。现在如果被重叠了,岂不比原来还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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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ningstar我一直认为该算钝击武器,穿刺则是上面的刺附加的。这东西整个一带把铁刺猬,和细剑、短剑之类的放一块练怎么想不合适 :P
选了这个专长,一下子十数种武器耍起来都有大专攻和专精的效果,已经强到可以了。大专精如果被覆盖,就当是为了“全面发展”付出的一点小小代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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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取其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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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是用来加强双持(不同武器)时副手武器的,不需要双持的人专攻专精两种武器,类似风暴战士的那个专长 :em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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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提高战士的武器适应性吧……冒险中获得的武器未必都是巨剑巨剑巨剑的……拿到手哪件最强就用哪件,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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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适应性啊,如果进几级醉拳,就可以手舞桌椅板砖之类的和怪物大战三百合 :em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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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攻和大专精都有相同格式的如下说明:
You gain a +1 bonus on all attack rolls you make using the selected weapon. This bonus stacks with other bonuses on attack rolls, including the one from Weapon Focus.
因此即使出了errata表明这个专长取代了专攻专精的效果,配合大专攻大专精至少也有+3命中+4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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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无名加值呀,从规则上讲是可以叠加的,我倾向于前者.什么时候规则书里出现了使用了这一专长的人物范例就解惑了,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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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任何其它的叠加,看看srd的高等武器专攻就明白了
高等专攻武器(GREATER WEAPON FOCUS)[一般专长]
选择一种你已经拥有专攻武器专长的武器,包括选择徒手攻击或擒抱。
先决条件:擅长所选择的武器、对所选择的武器具有专攻武器专长、战士等级8级。
效果:在使用所选择的武器时你作的攻击检定具有+1加值。该加值与攻击检定的其他加值可以累加[/red],包括因专攻武器而获得的加值(见下文)。
特殊:你可以多次选择此专长,其效果并不累加。每次你都必须选择不同种类的武器。
对某武器而言,战士一定要在拥有高等专攻武器后,才可以选择高等专精武器。
战士可以选择本专长作为其战士奖励专长。
效果中明确了可以和其他叠加,而这个专长中根本没有提到可以叠加,因此应该认为不可叠加,而是两者取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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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攻专精和此专长提供的都是无名(无分类)加值,而无名加值除非是特别说明不可叠加,否则可以与任何加值叠加 —— 这是核心规则,不是变体规则也不是扩展规则。
所以,既然这专长没有说明不可与专攻专精叠加,也无说明其取代专攻专精的加值,那么单纯从规则上看,在没有errata或相关FAQ出来前,此专长和专攻专精加值完全是可以叠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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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看規則的話, 的確如此.
打鍊是刺, 鞭子是削, 還有別的書的異種武器, 都好像不是很適用. 可是照規則來說, 沒有理由禁止它們被應用, 不是嗎?
(事實上鞭子以前甚至不算近接武器)
應該新增一個技術加值... 打從 Greater Weapon Focus/Specialisation 在 Sword & Fist 出現起就該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