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关于【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的处理问题等  (阅读 113033 次)

副标题:

离线 yuso

  • Knight
  • ***
  • 帖子数: 347
  • 苹果币: 6
  • 我从未和人一起旅行过
关于【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的处理问题等
« 于: 2020-12-21, 周一 22:46:50 »
引用
行动
自身行动值与刻数相同的参战者可以使用“行动”时机的动作。
引用
刻内的处理
在同一刻内,行动值相同的敌我双方混战在一起这种事在战斗中是很常见的。
在同一刻内的“行动”,就作为全部同时发生来处理。
例如,移动动作的目标使用了攻击动作的时候,那个目标就当做还在移动前的区域中。不过“即时”“裁定”时机带来的移动,会比攻击早一步发生。

同一刻内的行动处理必须从NC一方开始。
如果NC侧的攻击将部件破坏的话,人偶还能在同一刻内使用那个部件的动作(但不能将其作为消费)。
不过,“即时”和“裁定”时机的动作即便在同一刻内同时行动也会插入先行处理。如果是被“即时”或“裁定”造成的攻击破坏了部件的话,那个动作是无法在这一刻内使用的。
由于是同时发生的,即使使用了“伤害”“裁定”“即时”时机的动作而减少了行动值,在那一刻也依然可以使用“行动”时机的动作。不过,如果行动值降低到0以下,就不能再使用这些动作了。
引用
摔倒
射程内目标的现行动值减少2点。如果这个效果以“攻击×+摔倒”的形式表示的话,则若攻击没能命中便不会发动。

通过以上规则,我难以判断出【摔倒】效果如何处理,以场景举例:

A、C的行动值均与刻数相同;A使用行动动作,B在该行动动作的处理时机使用带有【摔倒】效果的即时动作,C尚未使用动作。

问题1 A被B的【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在即时时机处理完毕后行动值仍为正数,A是否可以在这一刻内行动?
问题1.1 如果结果是“否”,A是否扣除该行动动作所消耗的行动值?
问题2 A被B的【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在即时时机处理完毕后行动值变为负数,A是否可以在这一刻内行动?
问题2.1 如果结果是“否”,A是否扣除该行动动作所消耗的行动值?
问题3 C被B的【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在即时时机处理完毕后行动值仍为正数,C是否可以在这一刻内行动?
问题4 C被B的【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在即时时机处理完毕后行动值变为负数,C是否可以在这一刻内行动?
« 上次编辑: 2021-02-14, 周日 04:34:21 由 yuso »

离线 晴澈之空

  • 万里空
  • 版主
  • *
  • 帖子数: 463
  • 苹果币: 0
Re: 关于【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的处理问题
« 回帖 #1 于: 2020-12-22, 周二 02:02:49 »
在这个问题中,重点是行动值降至0以下无法使用“常时”以外的任何动作这条规则,而从规则叙述中我们可以知道此时的“使用”和“宣言”的含义是相同的。

参照刻内处理流程图即可解答问题。
问题1,A仍可在这一刻内行动。这是规则明确说明的情况。
问题2,由于A的行动值变为负数,因此无法再使用“常时”以外的任何动作。然而,由于消费在宣言动作时已经支付/动作已经宣言过/动作已在处理中,在部件并未破坏且动作仍合法的情况下,动作的处理不受影响。
问题3,C仍可在这一刻内行动。这是规则明确说明的情况。
问题4,由于C的行动值变为负数,因此无法再使用“常时”以外的任何动作。这是规则明确说明的情况。

离线 yuso

  • Knight
  • ***
  • 帖子数: 347
  • 苹果币: 6
  • 我从未和人一起旅行过
Re: 关于【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的处理问题
« 回帖 #2 于: 2020-12-22, 周二 08:15:21 »
在这个问题中,重点是行动值降至0以下无法使用“常时”以外的任何动作这条规则,而从规则叙述中我们可以知道此时的“使用”和“宣言”的含义是相同的。

参照刻内处理流程图即可解答问题。
问题1,A仍可在这一刻内行动。这是规则明确说明的情况。
问题2,由于A的行动值变为负数,因此无法再使用“常时”以外的任何动作。然而,由于消费在宣言动作时已经支付/动作已经宣言过/动作已在处理中,在部件并未破坏且动作仍合法的情况下,动作的处理不受影响。
问题3,C仍可在这一刻内行动。这是规则明确说明的情况。
问题4,由于C的行动值变为负数,因此无法再使用“常时”以外的任何动作。这是规则明确说明的情况。

感谢解答,非常清晰!
引用
“使用”和“宣言”的含义是相同的
这句一语点醒梦中人,同时解决了我好几个没来得及说的问题 :em031


然后再请教一个关于送断死镰的技能【刹那】作用于即时攻击动作的问题,以场景举例:

A携带技能【刹那】和2级武装部件【发劲】,A、B均携带2级武装部件【手榴弹】。
B宣言【脊骨】,A宣言【手榴弹】,(时间1),A宣言【手腕】,(时间2),A宣言【发劲】,(时间3),宣言完毕,开始从后向前进行B的【脊骨】动作的处理。
在时间1,时间2和时间3,B是否可以宣言【手榴弹】?

我的主要问题是:时机为“即时”的动作,它的“处理”包括到哪里?在上例中,A宣言【手腕】/【发劲】之后,B的【脊骨】动作处理完毕之前,是否仍在手榴弹动作的处理之内?
另外,根据繁译版中的一些附加说明,“即时”动作可以认为是对“遭到即时宣言的动作”宣言的,那么换一种表述方式,B是否可以在时间1对自己的【脊骨】动作宣言【手榴弹】,或是在时间2/时间3对A的【手腕】/【发劲】动作宣言手榴弹,从而不受【刹那】效果的影响?

我的表达能力简直和我的理解能力一样差,见谅……

引用
【刹那】
部位:技能
时机:常时 消费:无 射程:自身
效果:战斗单元中,自身宣言使用攻击动作时,自身以外不能在对动作的处理使用时机为“即时”和“裁定”的动作。
说明:那超高速的一击,任谁也无法阻挡。
引用
【发劲】
部位:头
时机:即时 消费:0 射程:0
效果:不能以自身为目标。移动1。
说明:只要手掌触及就能够吹飞巨兵,极具威胁的格斗术。东方的神秘。

离线 晴澈之空

  • 万里空
  • 版主
  • *
  • 帖子数: 463
  • 苹果币: 0
Re: 关于【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的处理问题
« 回帖 #3 于: 2020-12-22, 周二 10:03:08 »
“即时”动作的时机经过勘误,有前后两种叙述,不过我认为其含义是完全相同的。
原版:战斗单元中,任意动作宣言使用时(可对即时动作使用即时动作)
バトルパートで誰かがマニューバの使用を宣言した際(ラピッドタイミングに対しラピッドを使用してもよい)。
暂定解决:战斗单元中,行动或即时动作宣言使用时
バトルパートで誰かが、アクションないしラピッドのマニューバの使用を宣言した際。

从实际处理情况的理解看来,宣言使用时(使用を宣言した際)指的显然是动作已宣言但未处理时。

另外,【参谋】职位的【看破】技能提供了另外一个方向的佐证。
【看破】:选择目标的1个“即时”、“伤害”或“裁定”的行动将其无效化。

显然,暂定解决的修订实际含义不可能是“即时动作仅能对行动动作与即时动作使用”,否则【看破】就无法无效化伤害动作和裁定动作了。
那么所谓的“宣言使用时”,实际意指即是“自动作宣言使用开始,至动作处理结束为止”。

【刹那】的描述同样是“使用攻击动作时”,那么这项技能在自身宣言动作后,动作处理完毕之前都会阻止其他单位即时动作与裁定动作介入。
因此,对于你描述的场景,【刹那】在时点1已经生效阻止介入,直到A的【手榴弹】处理完毕截止,那么在时点123中,B均不能宣言使用【手榴弹】。

我翻译了规则书除去模组外的所有文字内容,任何我的翻译未记载的内容,皆属于繁译者的自行理解,仅具有参考价值,请勿视作规则。
« 上次编辑: 2020-12-22, 周二 10:20:18 由 晴澈之空 »

离线 yuso

  • Knight
  • ***
  • 帖子数: 347
  • 苹果币: 6
  • 我从未和人一起旅行过
Re: 关于【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的处理问题
« 回帖 #4 于: 2020-12-22, 周二 10:50:55 »
非常感谢,一下子感觉大部分动作处理的问题都清晰了!

还有最后一个比较简单的细节小问题:

A、B均携带送断死镰的技能【杀剧】,C携带ESP扩展中的棋子专用部件【守护本能】,选择D为主人。
A、B在同一刻内都以D为目标使用攻击动作,C将A的攻击目标变更为自己,A、B的攻击是否能够享受【杀剧】的加持?

引用
【杀剧】
部位:技能
时机:常时 消费:无 射程:自身
效果:战斗单元中,在同一刻内和其他姐妹对同一个目标发动攻击时,可以令自己的攻击判定修正值+1、伤害+1。
说明:协调时机,用同时攻击带来最大的战果。即便是没有呼吸的躯体,也是有着气息相合这个概念的。
引用
【守护本能】
时机:常时 消费:无 射程:参照效果
效果:战斗开始时,选择自身以外的1体仆从作为“主人”,在战斗中不能变更。当“主人”位于同区域且成为动作的目标时,可以将目标变更为你。若你不能成为该动作的目标,则该动作失效。
说明:不能成为守护主人的肉盾就算不上优秀的棋子。因荣耀而颤抖吧,这可是优秀与信任的证明。

离线 晴澈之空

  • 万里空
  • 版主
  • *
  • 帖子数: 463
  • 苹果币: 0
Re: 关于【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的处理问题
« 回帖 #5 于: 2020-12-22, 周二 13:23:17 »
……原本以为是规则处理的小问题,但翻阅原文之后发现是翻译上的小问题。
【杀剧】效果的原文描述为“バトルパートで、同カウント内に他の姉妹が攻撃対象とした敵に攻撃判定する際、自身の攻撃判定出目+1、ダメージ+1してよい。”
原文中是明确有“攻击判定时”的时点记述,以及“其他姐妹的攻击目标”的记述的,在翻译基础规则书时不存在“变更攻击目标”能力而且攻击判定时增加伤害也有点怪异,因此翻译时进行了优先理解的精简。
现在看来,我还是应该将描述改回去。

【守护本能】的效果为变更动作目标,也即是说A攻击动作的实际目标为C,故而在【杀剧】生效的“攻击判定时”必然不符合“其他姐妹的攻击目标”的条件,不享受【杀剧】的效果。
不过,由于【守护本能】的时机为“常时”,个人认为规则上不存在“A的攻击目标为D”的时间点。无论如何【杀剧】都不会生效。

离线 yuso

  • Knight
  • ***
  • 帖子数: 347
  • 苹果币: 6
  • 我从未和人一起旅行过
Re: 关于【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的处理问题
« 回帖 #6 于: 2020-12-22, 周二 18:34:49 »
感谢版主,我完全理解了 :em009

离线 yuso

  • Knight
  • ***
  • 帖子数: 347
  • 苹果币: 6
  • 我从未和人一起旅行过
Re: 关于【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的处理问题
« 回帖 #7 于: 2021-02-09, 周二 01:41:18 »
又有问题来请教了 :em006

Q1
a具有3级变异部件【人彘】,剩余部件情况为1/5/0/0。
b对a的攻击命中臂部,伤害为3,b是否可以将3点伤害全部分配到头部,并将溢出的2点伤害无效?

引用
【人彘】
部位:躯
时机:常时 消费:无 射程:自身
效果:当“臂”或“足”部位受到伤害时,可以任意分配至其他部位承担。对于爆炸伤害无法生效。对于切断判定任选1个受到伤害的部位进行。
说明:你既没有手也没有脚,那些部位的器官都藏进了体内,也没什么不便。

Q2
棋子是否可以携带【送断死镰】的技能【杀剧】并从中享受“在同一刻内和其他棋子对同一个目标发动攻击”的增益?

引用
【杀剧】
部位:技能
时机:常时 消费:无 射程:自身
效果:战斗单元中,在同一刻内和其他姐妹对同一个目标发动攻击时,可以令自己的攻击判定修正值+1、伤害+1。
说明:协调时机,用同时攻击带来最大的战果。即便是没有呼吸的躯体,也是有着气息相合这个概念的。
« 上次编辑: 2021-02-09, 周二 15:51:03 由 yuso »

离线 晴澈之空

  • 万里空
  • 版主
  • *
  • 帖子数: 463
  • 苹果币: 0
Re: 关于【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的处理问题
« 回帖 #8 于: 2021-02-09, 周二 10:32:42 »
A1 显然不能。
  【人彘】部件的设计意图是“分配伤害”,应当认为无法以任何形式规避伤害。毕竟,【人彘】与【钢铁之臂】【蟹足】的联动都被暂定解决BAN掉了。(虽说实际上是因为更过分的操作……)
  原文的“振り分け”中隐含了这一含义,这也是为什么翻译中强调了“承担”二字的原因。

A2 不能,因为棋子不存在“姐妹”的概念。
  所谓姐妹,指的只是人偶们的统称。棋子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拥有“姐妹”的。
  ……不过,虽然不能直接使用,但在棋子设计阶段创作效果类似的棋子专用部件则是可以的。
  这种情况下,请考虑到棋子的数量通常远超人偶的问题,分配适当的恶意值吧。

离线 yuso

  • Knight
  • ***
  • 帖子数: 347
  • 苹果币: 6
  • 我从未和人一起旅行过
Re: 关于【摔倒】效果减少行动值的处理问题
« 回帖 #9 于: 2021-02-14, 周日 03:44:42 »
新年快乐,感谢版主的耐心

Q1
棋子a携带专用部件【第二形态】,预先设定的棋子b是否可以携带《歪曲之舞踏》扩展中的棋子专用部件【守护本能】并选择另一棋子c为“主人”?
引用
【第二形态】
时机:常时 消费:无 射程:自身
效果:该部件损坏时,将自身从舞台取除,将预先设定的另一棋子(行动值为现刻数-1)配置在同区域或邻区域。合计恶意上升那个棋子原本恶意的一半。
说明:“那个”根本不是原本的姿态。真正的绝望现在才刚要现身……!
引用
【守护本能】
时机:常时 消费:无 射程:参照效果
效果:战斗开始时,选择自身以外的1体仆从作为“主人”,在战斗中不能变更。当“主人”位于同区域且成为动作的目标时,可以将目标变更为你。若你不能成为该动作的目标,则该动作失效。
说明:不能成为守护主人的肉盾就算不上优秀的棋子。因荣耀而颤抖吧,这可是优秀与信任的证明。

Q2
a、b均携带2级改造部件【钢丝卷筒】。a、b位于地狱,c位于奈落。a宣言【钢丝卷筒】将c从奈落移动至地狱,此时b是否可以宣言将c从地狱移动至奈落?此处对“从最后宣言的动作开始处理”应该如何理解?
引用
【钢丝卷筒】
部位:任意
时机:即时 消费:3 射程:0~2
效果:移动1。
说明:发射出去的带钩钢丝会把挂住的东西用强力的卷筒强行拉近、吊起或者弹开。

Q3
a携带3级变异部件【兽足】,b携带2级变异部件【触手】。a、b位于炼狱。a宣言【兽足】,是否能够通过在b宣言【触手】之后改变移动的距离,达到移动到地狱的效果?
引用
【兽足】
部位:足
时机:行动 消费:2 射程:自身
效果:移动1~2。
说明:你的双腿替换成了野兽的腿。虽然造型是很扭曲没错,不过移动迅速也是毋庸置疑的。
引用
【触手】
部位:任意
时机:即时 消费:1 射程:0~1
效果:移动妨碍1。
说明:蜿蜒而蠢动的触手是最适合妨碍敌人行动的。虽然从身体里长出来有点恶趣味,不过也没法抱怨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