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竞逐过程中不使用正常速度。
②当竞逐开始时,每个角色有多少敏捷调整值,就获得多少张“行动牌”。
③每张行动牌上可以填写一个数字,这些数字必须是-10到10之间的整数,且不可填入0。不同的行动牌上可以填入同一个数。
④竞逐开始时,正常计算先攻以决定行动顺序。
⑤在每人的行动轮开始时,投掷1d20,结果表示此人的速度,注:出1无特殊影响。
⑥行动者在回合中可以打出一张行动牌来改变他的速度。他在这轮结束时的速度为投骰结果与行动牌数字之和。他也可以不打牌。每张牌只能使用一次,每轮只能打出一张。
⑦作为回合的结束,此人可以宣告保持或加速,宣告加速则重复④~⑥。
⑧一旦他宣告保持,他就不能继续打出行动牌来前进,也不能继续投骰。
⑨当一个人的速度等于20,就视为他达到了方向与准确性的完美平衡,他自动进入保持状态。如果他是逃跑者,视为他即将甩开追逐者,反之同理。如果两者同时处于保持,则敏捷调整值高的一方胜。
⑩如果一个人的速度在回合开始时超过20,则视为他失去了方向。如果回合结束时他的速度未降到20或以下,则他失败。如果所有竞逐参与者在速度达到20前都宣布保持,则最快的人——速度最接近20的人胜。
细化:
❶在自己的行动轮没有打牌或是处于保持状态的人可以进行一个标准动作。
❷可以对速度之差不大于6的其他人进行远程攻击,视为三十尺距离。
❸可以对速度之差为1的其他人进行近战攻击,视为五尺距离。(长触及近战攻击可将范围扩大到不大于2。)
❹受到“行动自如”、“翱翔天际”法术或效果影响的角色的所有行动牌视为同时具有正负数属性,意即他可以自由选择将卡片数字作为正数或负数使用。
❺受到“加速术”、“飞行术”法术或效果影响的角色获得一张额外的行动牌。造成减速状态的法术和效果,同理减去被减速角色一张行动牌。
❻没了,DM自行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