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衣舞中的商品不是舞蹈本身而是符合性感观念的肉体。异性恋男性只会觉得有吸引力的女人的脱衣舞火辣诱人,而不会愿意经常花钱去看保加利亚妖王表演这个。
物化的体验就是你没被当人看。你开个萌妹音变声器假装是妹子去播播游戏就知道了,绝大部分点进来的人不是来看你精炼的技术、独特的策略还有个性的解说的,他们只是想看又一个萌妹来吃瘪撒娇卖萌。这是一种非常微妙同时也非常不爽的感觉。(嫌麻烦的话或许也可以看看某站舞蹈区的热门视频)放大一下这种体验,来看脱衣舞的人是来看灵巧的舞蹈动作的还是来看身体的呢?
当然这些就扯远了,真的扯远了。
在脱衣舞时,台下的观众会对台上的女人物化,这是观众的错。但不是脱衣舞表演本身的错。脱衣舞确实是为了展现性感,激发肉欲而存在的,但这个表演本身并不存在物化的要素,他的本意是激发性欲,展示肉体。(并不是知道自己在激发别人性欲还去表演就是物化自己,当自己认同自己是商品然后去表演时才是)而女主播也是,如果女主播在本意不是故意卖萌的情况下被观众yy,那么她并不算是被物化,如果她知道自己被物化了,但这样赚钱,还是去直播。那她就是商品了。
物化是一种行为,在脱衣舞表演中,不能因为观众单方面的物化就在一场交易中认定是舞者是商品。当卖方认定舞者是商品,卖方也认定舞者是商品时,舞者就是商品,如果舞者不认为自己是商品,她是认定自己不是商品的商品。
但我指的是单纯的脱衣舞,也就是卖方是脱衣舞者,她说她要表演,有人来看。并且没有其他因素干扰,(例如脱衣舞表演完拍卖自己一夜,知道自己是被当做泄欲工具但以此为卖点)这场交易中她是表演者,商品是她的表演。
其实也没扯远,因为关系到我的观点是否成立嘛。不过那个观点是否成立都无所谓了,毕竟具体情况和我所描述的情况并不一致来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