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引自FCII第一章:
地狱的经济体制(The Economy Of Hell)
当一个凡人死去之后,根据其阵营,他的灵魂将转生进入相应的死后归宿。而守序邪恶之存在,或生前曾服侍于魔鬼的人注定将归属于九层地狱。因此,在艾格的干草马车倾覆并压烂他的身体之后-这显然是一场意外,他的灵魂将前往九层地狱,现身于一片浮出冥河(River Styx)水面,浸满鲜血的冰冷岩石之上。这个属于堕落魂灵(Damned Soul)的入口被称为绝望之架(Shelves Of Despond),位于浸满鲜血的九狱第一层,阿佛纳斯(Avernus)境内。
根据外层位面的说法,这些刚刚死去的灵魂有时候被称为祈并者(Petitioner)。但在九层地狱中,由于它们构成了巴托地狱(Baator)经济体系的根基,这些祈并者通常被称为“钱币”,“财富”,或者“叮当”。
在所有渴望获得晋升的魔鬼当中,灵魂交易巩固了整个魔鬼社会的阶层划分。每一只魔鬼要么是萃取于堕落魂灵之魔法的承受者,要么就是授予者。因此,几乎魔鬼们所采取的每一项行动都是由对于收割新灵魂的永恒饥渴所推动的,特别是在主物质位面(Material Plane)。
显然灵魂是九狱的硬通货;但是灵魂是九狱的唯一硬通货吗?
换言之,如果一个凡人想要在不出卖自己灵魂的前提下(用其他的东西,无论是什么)换取魔鬼的服务,是否有做到的可能性?
(如果是,那么凡人可以在签订契约时规定用别人的灵魂而非自己的来支付吗?
如果不是,那么哪些条件可以让魔鬼为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