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刀使巫女战役设定】1.3 朝日之国的秩序:法律与刑罚  (阅读 45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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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 zghzgh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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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秩序

警察

    在警察出现前,理想京的案件是由管理局处理的,但刀使们既无精力也无兴趣去办理那些繁琐案件。她们迫切要求一个新政府组织接替她们的任务,弓街巡视由此诞生。弓街巡视于1749年成立,他们身着便衣,为了奖赏而调查案件——因此许多人将他们视为麻烦而不必要的存在。再加上他们很容易被贿赂,这群人其实根本没帮上刀使什么忙。

    目前的警察组织在1829年由彦·北泽爵士建立,名为理想京奉行所,这些警察也被称为“同心”(或者“与力”),和弓街巡视不同,同心们有着严明的等级、制度以及制服,负责整个理想京的治安(除去旧京城)。当时共有17个警区,每个警区有一个负责人(被称为町奉行),下属四个警探(在1841年才刚刚诞生)、十六个警官与数量不定的警员。警官又被称为同心,警员又被称为与力,但实际上这两个称呼——作为民间称呼而非官方正式名字——经常被混用。而警方本身也并不在意,甚至引以为傲:他们认为这是被民众信任的证明之一,实际上也确实如此。

    同心们必须识字、品行良好、年龄在20至35岁之间,至少有5尺7寸高,最好接受过军事训练,若是退役刀使则更好不过(此时身高限制可以放缓甚至忽略);实际上,同心的数量从未超过总人口的1%。他们的大部分时间在巡视。职责包括帮助公民、点亮油灯和煤气灯、逮捕未经许可的摊贩还有维护秩序。他们古怪礼帽的强度足够他们站在上面,这使得他们在巡视时能越过墙壁张望,而手枪仅在执行危险任务时可以携带。尽管奉行所刚诞生就遭受到了质疑与抗拒,他们已经证明了自己,不断降低的犯罪率使得人们逐渐接受了他们的存在。

    但犯罪预防在城市5里外就几乎不存在了。刀使巡逻的重心是狩猎荒魂而非维护治安,因此当地必须自己雇佣护卫,但护卫经常是被迫工作且没有工资或工资微,他们大多没有文化,且不愿冒风险。因此,乡村地区仍然充满着罪犯,除非是刀使,否则夜间出行应当尽量避免。北边制造业地区经常被窃贼光顾,而南边,游荡的盗贼团伙会趁农场主外出工作时洗劫农舍。最近甚至传闻有刀使参与犯罪,而管理局正在搜捕罪犯。

指控与审判

    朝日之国现今有两种犯罪:简易案件与可诉案件。简易案件为轻微犯罪,如流浪、嗜酒、偷猎和破坏公物。这些案件交由当地组织或警察处理,没有律师或陪审团参与,审判长根据证言与证人直接作出裁定。

    可诉案件包括谋杀、武装抢劫、强奸、入室盗窃、欺诈、盗窃和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被告必须经历朝日国的司法体系:一团充斥着令人费解的怪异规则与习惯的泥潭。当时一共有三种法律:习惯法、衡平法、教会法。

    习惯法经过数世纪的发展,包括合同或土地纠纷、谋杀以及其他刑事案件。共有三所法院负责处理习惯法:天皇法院负责刑事案件,民事法院负责处理公民间的矛盾纠纷(比如违反承诺),财政法院负责解决经济纠纷,比如拖欠官方的税收与罚款。它们位于西京或旅馆区,一年开设三次,每次三周。

    衡平法案件在衡平法院处理(不过财政法院也可以处理衡平法),负责非个人事务,如遗嘱、律条问题,普通法对于合同的决定也在此执行。和普通法不同,衡平法会仔细斟酌协约诞生时的环境细节。不幸的是,判决永远无比缓慢,通常会花费3~6年时间。甚至有一个罕见案例:一位老人留下的遗产归属,从1798年一直审理到了1915年,仍未决定!通常,拖延是由于法官要尽可能地询问每一个证人——毕竟直接证据是不被允许的。而且,案件的当事人也不能直接与法官交谈。

    教会法在教会法庭或律师协会处理,包括离婚、遗嘱与宗教事务。此外,军事问题由军事法庭负责处理,与刀使有关的案件直接交由管理局斟酌。

    最后要注意的是,朝日国法庭对负债是毫不留情且行动果断迅速的。如果有人能证明有一笔债务尚未还清,即使债务人并不知情,债务宣誓书也能得到担保。债务人会被剥夺财产、家具、现金并被丢入监狱。尽管债务人可以向法庭提出抗议,这么做要花费的时间足够法院分割他的财产了。等案件审理完毕,债务人可能已经一无所有。在1836年,专门负责此类案件的破产法院诞生了。

刑罚

    法律对罪犯可一点都不友善。简易案件的惩罚包括罚款、几周到数月的刑期、鞭刑(对非刀使女性不适用,但管理局很喜欢对刀使施加这一惩罚)甚至更加严酷。

    在1830年,可判处死刑的犯罪包括铸造假币、偷羊、破坏京桥、鸡奸、谋杀、叛国、盗窃、冒充退伍军人或刀使以及其他约200种(在1841年下降至11种)。死刑的整个流程:逮捕、审判与执行,花费时间通常少于两周。对于普通人,执行方式一般为绞刑,且公开执行,这种事情至少会吸引到三万人。死刑完成后,罪犯的尸体可能会被用于解剖研究或挂在绞刑架上示众。刀使的死刑则更为“体面”,她们会被勒令用自己的怀剑切腹自尽,但通常在刚刚拿起怀剑时,处刑人就会直接为她们介错。御刀会被回收,但怀剑会与尸体一同被妥善安葬——尽管不会与她们更加荣耀的前辈在同一个墓园中。

    然而,法院与管理局一般也并不愿意判处死刑。罪犯往往会被送往青丘服刑七年。运送等待被流放的囚犯的船被称为“狱船”,停泊在诃摩河,反而成了年轻罪犯的训练场。在当时,5艘船需要运送2500个罪犯。

    乡村的监狱简单粗糙,10个囚犯会被关在同一间牢房里。食物糟糕透顶,囚犯只能睡在几乎不会更换的肮脏稻草上。在城市里的囚犯勉强好一点,但只是因为碎石和挑拣麻絮(用于给船只堵缝)提供了一定锻炼,且这两项工作对体力的需求使得食物有那么一丁点的改善。更严厉的处罚包括了踏车(在1818年首次使用),囚犯被关在一个圆柱体内,被迫走上至少六个小时。踏车的台阶间隔极大,囚犯必须大踏步才能跟上。

    刀使罪犯好受得多,在乡村的会被羁押在五传,在理想京内的会被送至管理局。她们可以吃粗米饭和味增汤,并且不会被强迫要求劳动,但在稽古时,她们会被当做剑靶“使用”,幸运时,她们可以获得一柄木剑并自由反抗,但不幸的时候,她们必须想方设法受力才不至于留下淤青。不过,很难说刀使们私下对这些犯人的“刑罚”到底是一种惩罚还是一种奖励。

    如果不提两件事,对朝日国刑罚的叙述就绝不是完整的。第一件是非刀使间的决斗(刀使间的决斗,由于写的存在,即便到了现代也仍是允许的),它在贵族间仍然时髦。尽管决斗的生还者涉嫌谋杀,他一般会被无罪释放;但在40年代,陪审团会裁判决斗者有罪。但这并没有阻止决斗盛行——尤其是在刀使间的决斗越演越烈的情况下——富人只需前往大陆进行决斗,法院就无权进行干涉了。

    第二件是对负债人的惩罚。尽管欠钱看起来只是件小事,欠钱不还也会被视为犯罪,非刀使的负债者会与其他犯人一起被囚禁。而且,并不会区分男女负债者。由于刀使的数量不足,除非欠款金额实在过多或拖欠期限过长,否则负债刀使并不会被关在管理局中,即便被收押,她们也不必做剑靶——但如果债主也是刀使,那么债主对负债者就会多那么一些不便详谈的权利。

调查

    露娜天皇时代早期的取证途径受到了严格限制。指纹、血型、弹道和毒理学分析几乎不存在,即便有,也相当原始。更奇怪的是,在中世纪就渐渐变的常见的验尸官现在却遭受唾弃并被废除,直到晚期才回归。因此,验尸工作基本交由那些门外汉,只要雇主给够钱,他们就会交出雇主想要的结论。实际上,除非死者的家人或警察提出特别申请,否则尸体一般不会得到检查。穷人与难以辨认身份的尸体会被收集起来,在集体坟墓中定期焚烧,不过这项工作在之前的十几年间也渐渐消失了。

    在乡村,尸体基本由当地的警官发现并自行处理。因此,乡村的验尸官比他们在城市中的同行更富有经验。

    总之,在城市中几乎不存在尸检,当局甚至一般不会注意命案。不过,穷人很有可能会注意到不同寻常的死亡,之后谣言渐渐散开,甚至会有不那么出名的报纸刊登报道(或者说故事)。一个经常被转交命案的调查队刀使很可能会与底层人员、收尸者、警察等建立联络,寻觅可能是荒魂作案的不正常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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