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是很久以前的文,但是既然被推起来,还是也来聊一下。
根据2005年四月29日更新的FAQ,已清楚的解释了这个问题。
在3.5版中,盾分成四种型态,分别为:臂盾(Buckler)、轻型盾(Shield, light)与重型盾(Shield, heavy),当然还有特殊的塔盾(Shield, tower)。
假设一个角色左手持盾,右手持武器,那么依照所持盾的类型不同,会有以下几种状况。
臂盾:持盾左手是自由的,因此不妨碍需要手势的施法。(且不失去臂盾AC)
轻盾:持盾左手是空的,但妨碍手势动作,右手可以将武器递到左手持握,用右手满足施法手势要求。
重盾:持盾左手被占用,不能做其他用途,需收武器或丢武器,以空出一只手来满足施法手势要求。
塔盾:同重盾。
根据官方专栏,递武器如同拔武器,为不引发机会攻击的移动等效动作。
确实,轻型盾允许你拿取施法材料(一般而言是即时动作),但轻型盾限制手势的使用,因此,施法者可以一手拿轻型盾、一手拿武器,来施展“不需手势成分”的法术,然而,如果该法术需要满足手势成分,则须将武器递至持盾之手。
另外,对圣法术施法者而言,其施法可以用一手持握圣徽并“同时”满足手势要求,只要有空出“一只手”就可以同时解决圣徽与手势的问题,在规则上允许用同一只手来持有圣徽并施展手势成分,然而,如果该法术需手势成分,就算是宣告“盾为圣徽”、“武器为圣徽”,角色依然必须要有一只手来满足手势要素,而一手轻盾一手武器的角色,在规则上是不能施展手势的。
感觉上讲了很多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