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法律二专的同学,我不知道你的世界设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按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
其他更邪门的玩意我就暂时先不扯了。
那是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显然我们世界的法律是按威尼斯商人那会的法律订的。
格老秀斯的多少代前世还在娘胎躺着的时候的法律。
嗯,那你等着我今天回家把查士丁尼皇帝钦定法学阶梯翻出来再慢慢鬼扯这个问题
东罗马的那种统一大法典在这么一个小公爵领能适用?
还是承认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算有公平原则发挥作用找到能证明该合同完全公平的证据也是不难的。
为啥不能适用
难道《联合国宪章》在大美利坚能适用,在多哥苏丹这种小穷逼国家就不能适用么?
而且你又不给这个地方具体咋规定的,光在这瞎猜应该适用啥,一个“小公爵领”内部纠纷搞得跟国际私法一样要先确定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不成?
我看别鬼扯啥法律了,谁拳头大谁说话算了
首先提出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是尊驾吧。
P.S 东罗马帝国怎么就和联合国等价了?
首先,我说的是,“你们团怎么定的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只能随便先说一个,总不能发淫笑表情纯水被封吧?
我在那个帖子里表露出过任何“你们就该适用PRC民法通则处理”的毅丝么?
然后你跑团,你也没跟我们说你加入的这个世界法律具体怎么定的,也只是推测了一下,是吧?
其次,“就算有公平原则发挥作用找到能证明该合同完全公平的证据也是不难的”,你也没有找,是吧?没有证据,再牛逼的逻辑也出不来啊,
法师不是辩论队员啊同学。
最后,联合国和东罗马必须不能等同。不过我很想知道,为什么“大地方”定的法不能适用于“小地方”。
又开始满口的“我可不是这么说的”,“我是那么说的”了,
早知道如此还说它做啥,这不分明就是引火然后又自顾不暇么。
在一个架空世界里找证据真比你想得更简单,只不过懒得找罢了,你也不是DM,甚至连那个世界的准据法都没概念,难道证据摆给你有什么意义?
至于“大地方”的法律为什么不能在“小地方”适用这个问题,
这你去问越南人民好了,为什么他们至今仍不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另一方面,联合国大会的一切规章制度,其性质都是条约。
所以你需要好好学学国际法,看看一个没参与条约的国家是否有必要遵守某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