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就這樣來說我們之間的理解幾乎沒有任何差距. 而下面是我的看法
首先針對五呎快步: 誠然這是一種很奇怪的移動. 我回頭翻了一下英文的原文, 只能說這是一種極端特殊的移動(確實, move這個動詞也出現在五呎快步的規則上, 且它幾乎不可能不出現), 而由於有這樣的嚴格限制, 這個"move"(括號代表了這是一個特例, 而非所有普遍概念), 而可以不花費(一般情況下所需要的)move action而做move這件事情
其次回應了五呎快步拔武器的部分:
If you have a base attack bonus of +1 or higher, you can combine one of these actions with a regular move.
我不知道這裡的regular move應該怎樣解釋比較好....不過似乎沒有人認為五呎快步可以滿足這個條件. 另一方面, 我猜很多人容許衝鋒的時候順便拔個武器....
儘管沒啥證據力, 但是(在我看來), 衝鋒中的移動, 比起五呎快步, 實際判定上更接近一個regular move.
當然日後也可以論證說衝鋒中的move不是a regular move, 所以不能衝鋒拔武器這樣--我對這種判定暫時沒有意見, 只是我會感覺到非常奇怪而已
還有一件事情: 爭論這個move是否可以計量其實是很奇怪的. 翻開那張動作的表, 可以發現它的格式由"動詞子句"+"所花費的動作"+"其他"所構成. 因此該張表格中的move, 極有可能是個動詞. 而既然是個動詞就沒什麼好計量的--只有名詞可以計量. 而如果因為"a single move"是個可計量而認為它只能是表格上的那個move, 邏輯上會出現問題...好吧我承認在這上面打轉沒什麼意義.....
對於run能不能觸發這個能力, 以及如果可以的話, 那麼"double move"又要怎麼處理, 我暫時沒有想法. 但是翻看一下我的文章, 其實我也迴避了這個問題: 我既沒有探究run, 也沒有探究double move(我後來找到這個詞的出處, 它位在Speed的那個區塊), 因此這個部分請容我暫時不予回應
最後是我一開始的命題(我承認一開始這個命題並不顯著)以及相關的說明:
在一次由"move action"或者"standard action"所發動的"charge"中, 其移動的部分可不可以認為是規則上的move--也就是一般說來必須花費一個"move action"的那個行動
我認為可以.
正面的理由是, 規則書寫明了charge是一種"move以後可以attack"的行動, 這裡正面寫出了這邊確實有move的行動存在
反面的理由是, 如果charge中的move不能是表格上的那個move(儘管付上了這些那些的限制), 那麼charge中的attack也就不能是表格上的那個attack.
五呎快步: 作為一個極端特殊的例子, 我認為如果要討論五呎快步與衝鋒中的移動的關係, 應該另文討論
run與double move: 很抱歉我迴避了這個部分, 畢竟我一直都沒打算討論這裡. 就感覺上我會說, 這兩件事情都不能觸發荒原驃騎的能力. 論證上我現在還沒寫出來.
法術/異能/其他各種: 我個人沒打算碰這塊--身為一個法渣, 這是很自然的--但是如果有哪位老爺想要碰的話, 我是非常樂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