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部作品的契机说起来非常独特,它脱胎于我读完了洛夫克拉夫特和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些短篇小说(主要是《梦寻秘境卡达斯》和《梦中的欢快葬礼以及十二个异乡故事》)和安杰伊·萨普科夫斯基的《猎魔人》系列小说以后,我计划把这部小说写为一部长篇,起码是十万字以上的那种。然而这一序言写在我动笔之前,我也不清楚我究竟会写到什么程度。 不过既然你看到了这段文字,那么想必你已经计划在读这部作品了,对于这一点,我十分感谢。然而我并不会感到受宠若惊,因为这部作品必然是无人问津的,相比于写给读者,它更像是写给我自己。这时候,我差不多又重读了一遍前些日子写就的《天堂之上》,它也让我对于这部作品有了一个更清晰的认知,我计划把我的龙与地下城世界观写进小说里,并以这一世界为蓝本,创造一部奇幻小说。你知道,我并不像马尔克斯,他不习惯于重读自己的作品,哪怕一次也不。我则不然,在空气,湿度,心情,时间,氛围,位置和机会恰当的时候,唔,那么好,我会再读一遍,而无论读多少次,它都会带给我一种别样的感觉。
你可能很诧异,这难道不是在吹嘘自己的作品吗?恰恰相反,只有自己的作品才能带给自己慰藉,而别人的作品带给你的只有惊叹,至少我很少在阅读中获得纯粹的慰藉——一种来自过去的自己给现在的自己的安慰。
序言往往是在小说开始之前填写的,我并不喜欢这样,我在动笔开始之后又折返回来修改了这段序言,把其中我认为狂妄自大且目中无人的部分删去,转而写上了这段文字。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产出好的作品是十分难得的,人们的索取和不断抬高的要求让你生产,却不通过它们获利。幸运的是,我并不打算获利,即使是有一天我真的有幸达到某个高度,我也深知那是时势造人的结果,而不把一切功劳揽在我的身上。我认识到自己的才疏学浅,并且尽可能地尝试接受它。
我希望,我的小说对你而言并不只是茶余饭后的消遣与谈资,尽管你可能不这么认为。我想要说的是,谢谢你,虽然你还没有开始阅读我的小说,但自打你看到这一篇文章起,你就已经赐予了我莫大的荣耀了。
榛木做的琴
2023.6.11
第一部_红皮箱子
第二启示 战争造就英雄,同时造就瞎子,聋子,瘸子和哑巴,在那之后,造就更多的寡妇,鳏夫,孤儿和尸体。没错,尸体,无数具尸体。军队开过来再开过去,适龄的年轻小伙子们就跟割麦子一样成片地掉了脑袋,然后统统成了尸体。总是有人说什么“战争是死神最好的帮手”或者“战争是死神的镰刀”之类的话,要么就是直接给某场战役冠以一个“绞肉机”的名号,把后来提起它们的人都吓得半死。今天来看,每一场战争都足以享誉这个名号,这是有目共睹的。人命如同肉馅一般,完整地进去,粉碎地出来。你是否曾经见过战争的场面?我猜没有。七十五年以来,索拉莱里帝国主宰着星火大陆,为挣扎在战乱与灾难之中的人民带来了安定与繁荣。不幸的是,来之不易的和平并没有得到应得的地位,而是被如今的人们理所当然地享受着。然而帝国是由人建立和统治的,正如人一样,它也会变老。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死神的帮手将把和平从我们的手中夺去,而我所知道的是,战争从来不守时,它并不来了又去,而是在我们生命的阴影下永世长存。
——《第二启示录》缪埃·弗朗西斯
夕阳在桦树的一侧投下拉长的阴影,时候已经不早了,在这片并不称得上茂密的树林里,有人正在扎营。他们人数不多,但动作很麻利,不到一刻钟就搭建起一顶帐篷,生起了一堆营火。炊烟袅袅,影子拉得越来越长。
“为什么不讲讲你自己呢?这也好那也好,我们都经常讲起自己,既然你也入了我们的行,那我建议你尽早融入这个职业。”男人用火钳拨了拨燃着的营火,随即在营火旁的一圈帆绳上坐了下来。阿德兰抬起头仰望着男人,然后随着他的动作低下头。他一言不发地盯着他。“不讲也行,但一般我们不信任摸不清底子的人,也不给这种人收尸。”男人朝着一个方向使了使眼色,阿德兰顺着看过去,那里有一具残破的尸体,他的头没了,手指扭曲着张开,四肢不自然地紧绷着,浑身都是伤口和血渍,原本身上穿的衣服已经看不出颜色。“我们对待心里没底的人就这么样。”他说着又扒拉扒拉营火,火焰中跳跃出几点火星,“那是小比尔,他被骑兵的战镰剃了头……通常而言,我负责给死者下葬,但他吧……大家都不愿意碰他,我也不愿意。可怜人,只能躺在那里发臭发烂。”男人看向阿德兰,道:“我当然不介意少给一个人下葬,也不介意提前给一个人下葬……这只是时间问题。”
“随你便,你可以试试。既然我还没跟你动手,那以后也不会。除非……”阿德兰把手按到了腰间的短剑上。“除非什么?”那男人眯起眼睛问他。“除非你想吃刀子了。”男人沉默了一会,然后他用火钳敲敲靴帮子,磕掉些许顽固的炭灰:“得了吧,砍了我有什么好处?我们是宝藏猎人,不是赏金猎人。我的人头不比你自己的值钱……”男人放下火钳,轻描淡写地说,“况且,我不认为你打得过我?嗯?哈哈……”
阿德兰又不说话了,他默默地把手收了回来,两人之间开始了一段漫长而尴尬的沉默。桦树们的影子已经和地面融为一体,月亮在天空中取代了太阳的位置,黑夜正在缓缓降临。今天的云层有点厚,连着十几天都是这样,人们看不到月亮,只能在氤氲的缝隙中窥见它们的一丝光彩。其他人陆陆续续地上了床,而阿德兰和男人就这么坐着,除开男人偶尔添柴和摆弄营火的噼啪声,整片营地没有声响,而稀疏森林中时不时传来的虫鸣鸟叫,也如同桦树影子一般融入这压抑的黑夜中。
“十一点一刻过五分。”男人从夹克里取出怀表看了看,率先打破了安静。他最后一次往柴火里摆上能闷着烧一夜的柴火,然后把怀表放回夹克里,再把夹克脱下来摊在帆绳上。“我要睡了,你守第一班夜,等到两点一刻的时候把我叫起来,怀表在夹克里。”男人指了指帐篷,又指指夹克,然后朝着帐篷走去。阿德兰抬手叫住他:“喂!”男人回过头来看着他,露出疑惑的表情。阿德兰把夹克抛给他,然后把他按回那一圈绳子里。“你和我一起守夜,然后你可以把其他人叫醒,让他们接替我们。”男人轻声说:“为什么?”阿德兰没说话,男人又问:“就算我陪你在这守夜,我们该干点什么?扑克牌在小比尔的尸体上,骰子在格林的挎包里。我既不愿意翻尸体,也不愿意叫醒一个起床气大的要死的侏儒!”
阿德兰看着男人,男人被他盯得有些不自在。“怎么了?”他问。“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阿德兰回答。男人别过头去看了眼营火,然后说:“这有什么关系?”
阿德兰轻笑道:“这样你可以在守夜的时候讲讲你的故事,然后我们就有事干了,至少你有了。”男人叹了口气,他妥协地伸出手,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本济尔多尼圣经。象征性地吹吹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然后又从口袋里掏出一片朴素的单片眼镜戴上,他低下头,翻开书页,然后抬眼看着阿德兰:
“缪埃·弗朗西斯,他们都叫我说书人。”
穗子与饼耶西就把几个饼,和一皮袋酒,并一只山羊羔都驮在驴上,交给他儿子大卫送与所罗门。大卫到了所罗门那里,就侍立在所罗门面前。所罗门甚喜爱他,他就作了所罗门拿兵器的人。所罗门差遣人去见耶西说:“求你容大卫侍立在我面前,因为他在我眼前蒙了恩。”
——撒16:20-22
“嘿!看见拱门上吊着的那家伙了吗?照着他屁股来一下,如果你打中了,我们给你三个子儿。”
“不,不行,太多了,顶天一个。”
“一个?你傻吧,一个够干什么的……”
孩童们的吵嚷声从旅店楼下传来,传进了正在露台上享用早餐的弗朗西斯的耳朵里,通常而言,弗朗西斯讨厌在用餐的时候被打扰,不过这一次并不如常,因为他主动地被吸引了注意。弗朗西斯低下头寻找声音的来源,他看见一群孩子站在一座街道上的拱门下面,而他们似乎正簇拥着一个大一些的少年。
“我们和拉西亚打赌,就说你能一下打中那家伙”其中一个矮小的男孩指了指拱门上的尸体,弗朗西斯抬头看去,那是个再常见不过的偷羊贼,等风把他吹得转过来的时候,应该还能看清他身上挂的牌子:“我是一个可耻的偷羊贼,这就是偷羊贼的下场……”诸如此类,偷窃牲畜在厄本是重罪,甭管你是偷羊还是偷马,牛,猪,鸽子,鹅还是什么其他的牲畜,轻则剁手流放,重则……如你所见,吊死在拱门上,直到绳子或者那家伙的脖子中有一个先腐烂。
“可是拉西亚不同意,他说必须要打尸体的屁股,我们都试过了,每人都是,可我们谁也打不着。”小个子男孩带着哭腔抱怨着。
“我们都知道,你是我们当中准头最好的那个……求你了,大卫,求求你,如果你不替我们打,那我们就要等着挨拉西亚的打了。”
这会,那位被叫做大卫的少年转过身来,弗朗西斯看清了他的装束,他是个牧童。他生得面色光红,双目清秀,容貌俊美,不像大多数牧童,他们瘦削,脸颊潮红,皮肤黑而粗糙。
大卫摸摸小男孩的头,他从腰带上取下投石索,用脚在地上挑了块适中圆滑的鹅卵石包在投石索里,然后把手举过头顶,旋转起来。紧接着,他松开投石索的一段,那石头就直直地飞出去,打中尸体的屁股,然后嵌在里面。
“你们欠我三个,一分都不能少。”大卫看看身旁簇拥着的孩子们,笑着说道。然后孩子们就雀跃着继续簇拥着他跑开了,弗朗西斯看得入神,连饭都冷掉了,他经常吃冷餐,但他不喜欢让热的食物变冷,于是他倒掉了它们,这是他第一回没吃完早餐就上路。
“老爷是哪里人?”车夫抖了抖缰绳,然后把它们缠在一旁的扶手上,打着哈欠问,
“我目前没有国籍,如果问家乡的话,我是帝国人。”弗朗西斯吃着一个可颂,嘴里塞满了面包,因而含混地说。可颂是为数不多弗朗西斯可以空口吃下去的面包,不用配盐,黄油或是喝牛奶,只吃面包。这也是为什么他选择它作为路上的零食。
车夫吸了吸鼻子,然后换了个坐姿。“帝国的范围可有点太大了……半个世界都算得上帝国的领地,再具体点?”弗朗西斯看了看手指上的面包碎屑,然后轻轻拍拍手,把最后一口面包吃下去。“皇都。”他这样说。车夫很显然地惊讶了一下,他做了个“啊”的表情,然后开始了关于皇都的长篇大论的议论和吹捧。弗朗西斯根本不想听,于是就把面包袋子往头上一罩,也不管车夫到底在说什么,倒头就睡,然后再也没在旅途中说过一次话。
弗朗西斯一整天都被那帮孩子的事情吸引着,因而没怎么注意路程,他们赶路并不急,他们从乔高出发,傍晚抵达怀底康镇。这一天只走了八十多里的路程。旅途算不上长,但也绝对算不上舒服,在颠簸了一整个下午之后,弗朗西斯感觉浑身都要散架了,因此他给了车夫一点小费,告诉他替自己找一间好点的旅馆,自己则溜到一间小酒馆喝酒。
怀底康是个不大的渔业小镇,虽然是自由城邦,却坐落在帝国边境南麓的海岸线上,没什么好提的,也没什么值得贬低的,这里的地面散发着鱼腥味和咸湿的海盐味,这些味道混杂着汗水和劣质麦酒的味道充斥在整个酒馆里,弗朗西斯不怎么喜欢这样的环境,因此他只是躲在吧台的角落,尽力用酒精麻痹自己。
弗朗西斯照例掏出他的济尔多尼经,然后念了几段,以消除饮酒的罪孽。他是信徒,但不是新教的信徒,而是旧神的信徒。如今的世上已经没有多少旧教派的信徒了,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之一。弗朗西斯念完圣经,然后就在座位上这么坐着。他相信静坐能减缓酒精的效果发作,但他也清楚这多半是心理作用。
不多会,弗朗西斯看见几个暴徒正抓着一个披着兜帽的人的衣领威胁着:“喂,混球!拉西亚正传你的话!你要是不想死,就放弃那笔钱,不然不光是你,就连那帮小鬼我们也一块杀了!听见没有?”说着,一个暴徒给了那个兜帽男一拳,兜帽从他的头上滑落,弗朗西斯吃了一惊,因为那人正是早上所见的大卫。
“嗯?你认不认?”嘭!又是势大力沉的一拳,牧童很快被打得嘴角出血,脸颊浮肿。尽管他拼命反抗,但孩子毕竟不是强壮的成年人的对手,直到大卫被揍的昏厥,然后像垃圾一样扔出酒馆之前,弗朗西斯数着他挨了二十四拳。
弗朗西斯慢悠悠地喝完酒,然后拍拍手,他无意掺和这些事情,既然可怜的男孩落入虎口,那么他对于这件事的兴趣也是时候到头了,于是他拍拍吧台,紧接着问向酒保:
“一皮袋葡萄酒,整只烤羊羔和半打烤的新鲜可颂在你们这卖多少钱?”
“十个帝国盾,外加一个奥尔维伦戈比。”
“太贵了,我只出八块。”
“行,但是那样只能给你半皮袋的酒, 而且没有年份。”
“成交。”
于是他就把装吃的的麻袋扛在肩上,走出门外。
拉西亚平生最讨厌别人直呼他的名字,他其实并不叫拉西亚,他的本名叫巴松·阿赫玛,人们都管他叫拉西亚,是因为他觉得他的名字听起来很傻,而“拉西亚”这个名字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叫这名字的人也多,他觉得这样多少能改变一点别人对他第一印象的评判,为什么要别人改变对他的第一印象?呃,因为拉西亚……因为巴松·阿赫玛是个以做军火生意,放贷,抢劫,拉皮条和贩毒为生的彻头彻尾的疤脸混蛋。
所以,今天的他很生气,因为今天他被人直呼其名。
“巴松·阿赫玛!你个畜生,没皮的东西!说好了十块,你不但不给,还把我们打了一顿……”先前被暴揍一顿的牧童如今被五花大绑押解着,给摁在拉西亚的面前。就在大概二十秒之前,拉西亚还在悠闲地小口抿着他的威士忌,打着盹,并为他忙里偷闲的休息而感到窃喜。而二十秒后的现在,他不但打不成他的盹,喝不成他的酒,甚至还被人直呼其名,可想而知他的愤怒情绪已经达到了极点:“你他妈是谁?谁来告诉我这傻逼小鬼是他妈的什么人?”拉西亚连连爆出粗口,他把高脚杯拿起又重重砸下,磕碎了杯子的杯脚。
没人说话——除了拉西亚的‘金牌’军师,人们都管他叫阿,不叫安,也不叫艾,只叫阿,因为他的姓氏只有这一个字。“你不记得了?半个月之前,你跟一帮小屁孩打赌,说什么只要他们能一下打中一具尸体的屁股,你就给他们十个帝国盾,当时你参加了乔高的一场酒会,醉糊涂啦!现在全都不记得,他就是那帮小鬼的头头,你当时还吩咐,等他们完成了赌约,就把他抓来弄死,现在又记不得了?”阿摩挲着自己的手套,慢条斯理地说。
拉西亚闻言皱起眉头,然后用手抹了把脸,揉了揉脸上的大伤疤,接着又想了好一会,才一拍手,道:“那你们还等啥?给我把他吊死!跟那狗屁偷猪贼一样!”“拉西亚,那其实是个偷羊贼。”“管他偷狗偷羊,反正给我把他的脖子勒成两截!”“如你所愿,拉西亚。给我准备绞架!”说着,阿拍拍手,招呼着几个手下开始准备刑具。
拉西亚坚持马上吊死大卫,可那些劫匪迷信的很,他们不让,坚称不到午夜不吉利。拉西亚试图朝他们发火,可是他们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任凭他怎样怒吼,或是用鞭子抽他们,他们都无动于衷。拉西亚拗不过他们,妥协了。于是这帮家伙无所事事地等了两三个小时,终于在午夜的前一刻开始动弹。大卫早就困得上下眼皮打架,他被几个劫匪架着抬到了绞刑架前边,他们给他坐在一匹老驮马上,然后又泼了一桶马尿把他浇醒。
大卫一醒来就闻到一股刺鼻的骚味,然后整个人呛了一大口尿,只得把头俯下干呕着。劫匪们可不管他怎么想,他们只顾着大笑,拿他取乐。过了一会,拉西亚和阿到场了,他们才住嘴。
此刻他们身处拉西亚在怀底康的一处宅子的后院里,这里被他用作犯罪的窝点。同时也兼用作处刑场。这会阿忙着指挥手下开始系一个活结,以便于在马匹猛拉大卫之后将绳结自动系紧,然后他们把它套在大卫的脖子上。拉西亚让阿读一段圣经,阿就读了,然后行刑的人就用脚跟猛磕马腹,老驮马一下子嘶鸣起来,它人立而起,随即撞开了拉西亚的后院门,飞奔出去。谁也没想到,那个结打得太“活了”,竟然被扯松开来。大卫就这么被马驮在身上,一溜烟地消失在路口的拐角处。
这下好了,拉西亚想,我又可以打我那该死的盹了。
弗朗西斯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游荡,目前而言他算是半个无业游民,既没有人请他说故事,又没有人花钱雇他当差。好在他的小金库还有点存款,这才不至于饿肚子。他走着走着,突然远远地闻到一股刺鼻的马尿味,这会又听见一阵由远及近的急促马蹄声,他有种不详的预感,连忙捧着麻袋后退两步,只见一匹受惊的老马吐着白沫擦倒在前方的十字路口中央,想来是受惊力竭死了。从马上面飞下来一个人影,一头栽在地上,也跟着不动了。
弗朗西斯放下手里的东西,走上前用脚踢了踢马和人,见都没有动静,就把那人翻了过来。他一看,这泥污满面的脸庞甚是熟悉,划着一根火柴照亮了再看,竟然是大卫。这下弗朗西斯不得不佩服自己与这位男孩之间的缘分了。他找来他的车夫,用拉车的骟马把大卫驮了回去。至于为什么不亲自把他弄回去……好吧,马尿的味道总归不是那么好忽略的。
大卫在弗朗西斯租下的房间呼呼大睡了三天,害的弗朗西斯不得不多付了三天的房款,这让他很是肉痛。本来他计划当天晚上赶夜路出发,这样可以少付一天的钱,又能尽快赶路。谁曾想这突然冒出的男孩不但打乱了他的计划,害他损失金币,甚至就连他自己也可能被牵连进这一通麻烦事里。弗朗西斯越想越烦躁,他干脆把门摔上,独自一个人下楼喝闷酒。
这一回大卫醒来的时候是舒舒服服的,既没有马尿,也没被人揍,更不会马上被人吊死。他从床上翻身起来,并没察觉出有任何异样,直到他发现自己身处一间完全陌生的房间,躺在完全陌生的床上以及穿着一身完全不合身的内衣裤之后,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弗朗西斯这会吃完早饭上楼了,他倚靠在房间的门框上,看着大卫惊慌失措的样子,他的心里似乎平衡了一些。过了一会,大卫注意到门边的弗朗西斯,这才镇定下来,他有点怯生生地从床上爬起来,小心翼翼地给弗朗西斯鞠了一躬,然后连连道谢:“我的好先生,我真不知道怎么谢您……您看,您救了我,还给我衣服穿和房间住……”弗朗西斯则略带戏谑地打断道:“你穿的是我衣服,为了给你睡这觉,我打了三天地铺,你确实应该不知道怎么谢我了,想想吧?”
大卫噎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得给求情说:“好先生,平日里我是放羊的,没什么能耐,给您白当三天仆人得了,一天抵一天,您看怎么样?”弗朗西斯想了想,觉得划得来,道:“先提前说好了,我要去的地方可不太安全,你要是有个万一我可不负责啊。”大卫忙不迭地应下,然后就被弗朗西斯打发去收拾行李了。
尽管半个世界都在帝国的版图之下,想要进入帝国境内,并作为一名帝国公民受到庇护也是相当容易。但很不巧的是,这次发生的事情成功地让弗朗西斯耽搁了三天,以至于错过了一队要跨海的商队,没能搭上他们的船,也就没能把握住这“相当容易”的机会。
由于是战时,因此从怀底康发往帝国的舰队只有一趟,还得由军舰护送。谁也不知道这一趟船还要多久才会回来,但看天气来说,应该得等个十天半个月了。要是不想等呢,就得冒险穿过战区。一般而言,战争双方的军队会很默契地打劫路过的旅客,要是想杀也就杀了。但是这次不一样,这次是一起内战,谁也不知道卡德拉的军队在战争中担任什么样的角色,也许只是想浑水摸鱼,干干私掠的勾当。又或许是跟其中某个佣兵团签了协议,派些新兵去送死。
不过就算是这样,他们的军队跨境进入帝国作战也是相当困难。厄本军为了在民众当中树立好的形象,坚决不烧杀抢掠,正如他们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四处张贴的海报一样:“不抢劫平民,不强奸妇女,不屠杀牲畜,罪犯与战俘。举报者有奖。”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履行了诺言,但按照弗朗西斯的经验来看,这种谎言信的越快死的也越快。
“你们知道那个‘碎籽儿和冰’的故事吗?嗯?”车夫头也不回地喊道,弗朗西斯最终还是雇了同一位车夫,尽管他很讨厌他嘴碎的习惯,可最低的价格着实令人动心。“得了吧大爷,是‘穗子与饼’,不是什么碎籽儿和冰块。”大卫的声音远远地从车厢里传来,弗朗西斯几乎要疯了,很难想象他在接下来的旅途里要怎么忍受这两个白痴。车夫一拍脑门:“啊,对,‘穗子与饼’。我记得在济尔多尼经里读到过……呃,我不是说我是旧教徒,只是……你看,人人都有点无聊的时候,不是么?我就在某个犄角旮旯的小店里翻过两页……”
“当然,没人是旧教徒了,这年头人人都信新教。不过乡学还是把它当课本用,毕竟我们都读不懂高萨语,而新教的圣经又是它写成的。”大卫试着装出老练的态度,就像一个试图成为大人的小屁孩。“那你到底知不知道这故事?”车夫问,“当然知道了,呃……我记得故事的主角还跟我重名,他好像用什么烤饼把一个黄铜巨魔像噎死了……”大卫抓抓脑袋,答道。
弗朗西斯实在看不下去了,他再不阻止这两位,这两位就得把他折磨疯。“差不多得了,如果黄铜魔像能被烤饼噎死的话,那么大卫,你以后是不是就得把投石换成煎饼了?”弗朗西斯抛出尖利的嘲讽,大卫则不甘地反驳:“你怎么知道魔像不需要呼吸?没准……没准制造他的人想要个东西能给自己吹风,还要能当装饰品呢?就像,呃……‘这可能是世界上最好的魔像,制冷动嘴不动手……’”
紧接着是一阵尴尬的沉闷,然后突然袭来的车夫的大笑把在场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包括他自己:“哈哈!这小子真是个好手,他真该去干推销员,要是他尝试推销给我一座魔像,那我可能会心甘情愿地掏出我的钱包!”弗朗西斯要崩溃了。
马车突然停了下来,车厢外传来马匹受惊的嘶叫声,紧接着是一阵洪亮而短促的叫喊,弗朗西斯没听清说的是什么。于是他把车厢的帘布撩起,探出头去,大卫在后面好奇地张望着,却被弗朗西斯以手势制止。
马车此时正停在一段上坡路段,车夫忙着给后轮打楔子,防止打滑。前面的山脊上有几个零星的人影,走在最前面的一个扛着一杆长戟,但看不清服饰。弗朗西斯眯着眼睛看了看,他拿不定主意。虽说他自己刚刚否定了起义军的做派,但要是让此刻的他在其他人和起义军之间做选择的话,他一定会选择后者。
走在前面的人继续不紧不慢地靠近马车,他挺起胸膛,收紧腹部,深吸一口气,然后又以先前那种洪亮而短促的声音喊了一句:“从哪儿来?到哪儿去?”这回弗朗西斯听清了,这人说话有一股标准的东方口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土老帽调儿”。“我们自怀底康出发,目的地是康提南特。我们想要入境。”弗朗西斯说。走来的那人突然停住了,弗朗西斯放下马车的帘子,下了车,他缓慢而谨慎地说:“大人,恕我冒昧,但您和您的朋友们……我们看不清您们的脸。”
的确,山区的薄雾模糊了视野里的轮廓,而蒙面巾和高领又遮住了他们的口鼻。“那人却道:“我何必照做?”这一下让弗朗西斯警觉起来,通常而言,军人们不屑于和身为平民的陌生人纠缠,他们会以打发叫花子一般的口吻叫你麻溜办事。但当他们的语气变得富有攻击性的时候,他们多半是想从你身上捞点油水了。雾里传出一声不屑的啧声,似乎是在表达自己的不耐烦。
“你说,这场仗打了多久了?嗯?”远远的山脊上,一队人马正慢悠悠地走着。今天的例行巡逻多了点意思,浓雾遮盖了整片山谷,雾气的颜色就像上好的羊奶,浓到你可以在其中用手划出痕迹。“没多久,不多不少半个月,原本只是卡德拉人和佣兵团之间的小打小闹,这会儿帝国军介入了。”
打头的注意到,队尾的两两个人开始闲聊起来,他适时咳嗽两声,试图提醒他们。“唉,也不知道上面的发什么疯,竟然派他们去帝国境内……他是什么部队的?”“斥候,我记得他是……啧啧啧,刚服役没多久就摊上这档子事。”右边的那个说着开始用手比划起来,领头人看到提醒没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只得出言:“差不多得了,勿谈国事。”那两人只得不忿地闭上了嘴。
领头人的家境不错,父亲是乡绅,母亲则是某个骑士的女儿。他因此得以参军,并在其中做了他现在的官职——一名军士,人们总是把军士称作“半个骑士”,这种称呼对于领头人来说既是一种荣誉,又是一种模糊的羞辱。他手下的这些人都对他满不在乎,而他也不断地尝试在军队中树立威信,他确信他抓住了一个不错的机会,只要能为手下捞到好处,自己就离目标不远了。“等下,前面有马叫……我们去看看,保不齐还能讹他一笔……”说着,他翻过了山脊,朦胧的泥路上驶着一辆马车。“嘿,前面的!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弗朗西斯已经跟这些人攀谈起来,但依旧离得很开,双方看不见对方的脸。大卫坐在车里,显得很紧张。车夫看了看情况,然后摇了摇头:“看样子肯定是不破点财不行咯……”大卫的鬓角上滴落下汗珠,他的手不自觉地颤抖着,他意识到自己该做点什么。
“喂,你个臭读书的,身上就这么点?不全都拿出来,看我们怎么揍你!”大多数人已经近乎恼羞成怒,谁也没想到他们堵住的是个穷书生,领头人意识到自己这下在众人面前着实难堪了一把,他的另外几个同伴都带着一种玩味的目光袖手旁观,这让那人越来越着急。他猛地推开弗朗西斯,然后用长戟的另一端重击他的腹部。弗朗西斯吃痛跪在地上,大口吸着气。白雾在他的身边似乎更浓了。
领头人俯下身子,他尽力克制住自己即将失控的愤怒,挤出一个别扭且吓人的微笑:“你瞧,朋友,我觉得我们可以换个更痛快的法子办了这通事?你觉得呢?”弗朗西斯没法回答任何问题,他的膈膜被打中了,痉挛的膈肌压迫着胃部,让他不停地出气和干呕。“去,搜一下马车。”他命令着几个呆着不动的人,而他们则不情愿地动了起来,向着车厢走去。
他们的脸面向车厢,不经心而缓慢地靠近车厢的后方。白色的浓雾深处响起一阵湿滑的脚步声,他们几乎可以听清楚溅落的泥水。他们松散地散开,车厢的后方和里面什么也没有,他们感觉到不对劲。一阵诡异而尖锐的风声吹过,其中一人应声倒地,他捂着自己的腹部,双手拼命地往回塞着什么东西。身旁的同伴看向他,肠子与内脏从被洞穿的伤口不住地流出来。他们感觉自己就像集市上那种打靶游戏的靶子,等待着被人命中,然后取走性命。就像他所想的那样,他们一个接着一个的死了。
雾在这时候适时地散了,领头人目睹了他的同伴的惨状,他没被吓到,而是举起他的长戟,向着四周的丘陵和田野叫骂着,让大卫出来与他作战。可回答他的什么也没有,只是一阵诡异而尖锐的风声。他看见一颗模糊的黑点闪过他的视野,路的尽头站着一个男孩,他骂了一句,然后他的额头就被某样东西击碎了——那是枚石子。
四周的声音安静下来,弗朗西斯颤抖着抬起头,他怔怔地看着身旁的尸体,然后猛地回头望向那站在道中央的男孩。
“你都干了些什么啊?”
车夫从藏身的石块后现身,不合时宜地出声提醒:“我想他以一己之力杀了四名士兵?”“不……”弗朗西斯用手指向一个方向,车夫从石头后面站起来,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地上歪歪扭扭地躺着几具尸体,它们都穿着普通的长袍和拖鞋,为首的一个拿着一柄干草叉,它斜躺在他的尸体旁。
“我从没说过他们是士兵。”弗朗西斯说。